雇主沒有依法照顧外勞
我是一個女傭非政府組織的義工,處理過一些雇主不遵守勞工法庭裁決,工人必須接受人力部的勞工關係部門冗長的協調和審理的案例。多數人力仲介,尤其是那些只索取到500至1000元賠償的,都因為沒有經濟能力執行勞工法庭的裁決而選擇回國。
在等待人力部處理他們的投訴的工人,不能夠工作也沒有棲身之地。雇主雖然根據法律應該照顧工人,事實卻不是如此。在沒有收入的情況下,這些工人不但不能照顧自己,也不能照顧在家鄉的家人。
周慶源也說,最近申訴的性侵案,許多都是已經發生一段時間後才申訴的,“有的甚至長達一年”。周慶源分析,對照性侵、性騷擾加害人都以雇主佔大多數,可能與過年長假期間,雇主較長時間在家有關。
對於這類案件該如何處理的方案,周慶源解釋,有關性侵、性騷擾這類人身案件,一定會列為緊急案件處理。 1955專線需在兩小時內通報當地勞工局及家防中心,警察會與社工將外勞另行安置,途中專線也會每8小時追踪一次。追踪直至加害人確認有違法事實,移送到當地地檢署才算結案。
至於會不會有外勞挾怨報復雇主而謊報的問題,周慶源表示,確實會有少部分外勞謊報,但多是謊稱雇主短髮薪資等,目前性騷擾、性侵申訴案都百分百結案,鮮少謊報。
據1955外勞諮詢保護專線統計,從去年7月至今,性侵、性騷擾的案件高達93%是家事外勞,產業外勞僅佔7%;勞動團體則表示,家事外勞遭性侵多半沒有證人,外勞又不諳深入管道,容易形成犯罪黑數。
報導指出,由於菲律賓籍、泰籍外勞多半在工廠從事製造業,印度尼西亞籍、越南籍外勞則多從事家庭照顧,故遭性騷擾、性侵的外勞以印度尼西亞、越南籍佔大多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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