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車流通和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 沒有通過年審取消經營資格
各市汽車報廢獎勵金(州)商務局初審時間爲2月10日至2月29日;省商務廳審核時間爲:3月1日至3月31日。各市(州)商務局負責通知本地相關企業按通知要求參加年檢,初審彙總後統一報送省廳(汽車報廢含初審情況報告),逾期不申報核查材料的企業將視爲自動放棄拍賣經營資格,省商務廳2012年度內不再受理。
昨日從省商務廳獲悉,2月10日至3月31日,我省將對二手車交易市場、二手車鑒定評估機構和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進行年審,未通過年審的企業將取消其經營資格。
凡是截止2011年12月31日,經省商務廳(含原經貿委)核准(備案),並在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二手車交易市場、二手車鑒定評估機構和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都須按規定提交資料進行核查。
逾期不參加年檢、年審的企業將按年審未通過處理;對在年審中發現有違法違規行爲的企業限期進行整改;對未通過年審的企業將取消其經營(備案)資格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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