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我睇到一則變態虐兒案!
事件發生經過:一個小妹妹叫玲玲,出世時祖父/外祖父去世,所以被她的父母認為「陀衰家」,從此飽受父母嘅虐待:三歲時遭父母摔掟引致腳骨折斷;四歲時被父親以滾湯淋身,以致半邊身軀灼傷;五至六歲時一年四季都穿着薄衫,經常穿不暖;七歲時(現在)冇一餐食得飽,因太肚餓而在街上問陌生人取食物才被揭慘怳。
感想:我覺得玲玲嘅父母好過分!親人去世,相識佢嘅人都一定會感到傷心、難過,即使怎樣虐待佢(玲玲),親人都唔可以返生;就係因為佢嘅父母迷信(「陀衰家」),就忍心虐待到佢滿身傷痕,呢D咩父母嚟o架!?
玲玲,你好可憐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