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得到的東西太多, 真正擁有的卻很少...
世界上值得去鍾意的太多... 真正付出了感情卻很少...
1958年,英國歷史學家、政治學家諾斯科特·帕金森(C.Northcote Parkinson)出版了《帕金森定律》(Parkinson's Law)一書。帕金森經過多年調查研究,發現一個人做一件事所耗費的時間差別如此之大:他可以在10分鐘內看完一份報紙,也可以看半天;一個忙人20分鐘可以寄出一疊明信片,但一個無所事事的老太太為了給遠方的外甥女寄張明信片,可以足足花一整天,因為花一個小時找那張明信片,花一個小時找眼鏡,花半個小時查位址,花一個半小時寫明信片,用20分鐘考慮寄信時要不要帶傘,一個人只需3分鐘就能幹完的事情,卻讓另一個人花了一整天時間才幹完,並且猶豫不決,疲憊不堪。
一個做事迅捷、工作效率高的人,即使同時應對幾件事也能愉快勝任;而一個行動遲緩、推三阻四的人,也許一天下來連一件事也做不成。兩人的區別在哪兒?就在於前者已經養成了習慣,而且掌握了做事最簡捷的方法。而後者,只是學會了拖延,他的事情總是完不成,所以時間也總是不夠用。
帕金森得出結論:如果時間充裕,他就會放慢工作節奏或是增添其他專案以便用掉所有的時間。工作效率低,是因為我們給了這個工作太多的時間。換句話說,給自己很多的時間做一件事,不一定能改善工作品質。時間越多反而越容易使人懶散,缺乏動力,效力低。
一個學生平均成績一直較低,家長只好讓他修學分最少的功課。兒童心理學家卻建議這個學生多修一些課。結果出乎大家意料,這個學生多修課程後,所有功課的成績不降反升。事實上,這個學生要做的就是如何打起精神,提高學習效率。
帕金森時間定律指出,工作會自動地膨脹並占滿所有可用的時間。要想成為一名高效人士,你就必須為每一項任務規定完成的最後期限,如果你給自己安排了充裕的時間,你便會放慢你的節奏以便用掉所有分配的時間。
時間大多都唔係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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