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上左中文堂, 個先生問我 如果你由 由地方 送一個啊婆去診所, 而又係成功左 , 你會否 感到開心?
很多人答會 ..不過我認為這些只是官方答案 而我的答案係: 無感覺
論點一: 因為送啊婆 去診所 係人人都做到 個個都會做. 這不是一件值得高興的事情~
論點二: 我覺得 開心的定義係 : 當你係一個對某事情覺得無乜能力去做而最後又能成功挑戰或克服某障礙 這時才會覺得開心
相反 就好像 1+1 =2 的道理 你怎樣計你也不會感到開心 因為人人都會做 個個都做到 加上 你跟本已經是一個有能力去做的人,答案已經知道 所以根本不值得高興~
回到番去 啊婆個到 當初係你自願去答應啊婆 扶她去診所 而你 答應她 即係 你應為自己係有能力去做
即係你已經知道你根本肯定係送到啊婆去診所 試問已經知道結果 又有什麼值得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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