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看了一篇文章, 提及「分手不可以拖拖拉拉, 讓對方存在可復合的幻想」 曾經我也是如此的「拖泥帶水」, 做事不夠決斷, 亦沒有聽重長輩的勸諫, 徹徹底底表現自己的「任性妄為」~~
回想此時若不是男方給予我「希望」, 我不會那樣愚笨地由「正印」轉為「副選」, 那時不曾介懷男方是如何暪著我與另一女孩發展, 只是希望留住男方在我的身邊而矣, 就算獻牲自己的尊嚴也在所不計, 男方給予我的「復合幻想」, 使我抱著他定會完完全全回我身邊的想法, 最後我也是忍不住作男方的「後備」, 種種的規條使我與那女孩不能有碰面的機會, 避免所謂的「事情揭發」, 不能往旺角, 尖沙咀地帶; 只能在weekday的短暫dating; 不能到男方家附近...很多很多..令我覺得很委屈, 亦自責那是自討苦吃~~
得到友人的「訓話」才想自己是如何的「拖拖拉拉」, 如何把男方在身邊視為習憤, 沒有了那「習慣」便不自在, 如何抱著愛情的錯誤觀念~~友人的「訓話」中了我的要害, 亦給了我莫大的勇氣離開那時我稱為的「負心漢」~~
這樣的經歷, 給我上了寶貴的一課, 學懂做事要決斷, 絕不能拖拖拉拉, 要瀟洒一點~~興幸我不是空口講白話, 而是真的做到了, 而在的我還會為「給我愛過的男孩們」送上衷心的祝福, 既然大家也曾經歷悲歡離合, 做不成一對, 也不須視為仇人呢...都是那句「放下執著」會令自己豁然開朗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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