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 年 10 月 11 日 星期日  |
| 一家五口~一晚可以享受一公一母既蟹~ |
分類: 未分類 |
琴晚可以盡情享受~

今日落雨~同埋我家既魚缸~

係星期四~係唔情境下~捐左金錢~俾一班啞人圍住~逼住捐~ 一個要$49,另一個要$20~我都唔知佢地係做善事~定係咩.......

|
2009 年 10 月 8 日 星期四  |
新開一個blog網~  |
分類: 未分類 |
今日心情幾好~其實都無咩野~
今日上堂~我終於可以實習到自己幫人地去卸妝啦~同埋染眼睫毛~嘻嘻~
可能以前我唔明~但我依家終於體會左好多野~
明白愛與喜歡~
我對懶貓已經超過愛~
$愛$
只會得一個,他能使你全心奉獻,而且,
他的地位是任何人都不能取替的!你的思想,行為,
喜好都會受到他的影響,他的喜怒哀樂也等於你的喜怒哀樂.
每一分每一刻你都想與他一起,日思夜想的主角都是他.
失去了他,會傷心得肝腸寸斷,痛徹心脾,
整個人就像只剩下一個軀殼.
$喜歡$
只會得三數個,他們都能牽動你的情緒,
不過卻不會對你造成太大的傷害.你會十分欣賞這個人,
會留意他的一舉一動,在乎他對你的感覺.
很多時候都會想起他,會想到他能否成為你的情人.
若失去他,會感到幻得幻失,有隱隱作痛的感覺.
$鍾意$
可以有好多個人,你會被他們的某一部份吸引,
可以發展成知己或是情人.你會欣賞他某方面的才華或優點,
就如鍾意任何一樣物品,如洋娃娃,小飾物,衣服等.
你不會常常想起他,亦沒有一定想擁有他的念頭,
但會是個你鍾意和他傾談的人.假如失去了他,
會有點可惜的感覺.
$好感$
任何一個人都可以,這只是發展感情的首要因素.
你對他不需要十分認識,他只是一個你不會討厭的人,
可以成為朋友的人.沒事的時候可能不會想起他,
亦不會想到將來和他發展成怎樣的事情,
失去了也不會有甚麼特別的感覺.
|
|
| «‹ January 2016 ›» | | S | M | T | W | T | F | S | | | | | | 1 | 2 | | 3 | 4 | 5 | 6 | 7 | 8 | 9 |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 17 | 18 | 19 | 20 | 21 | 22 | 23 | | 24 | 25 | 26 | 27 | 28 | 29 | 30 | | 31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