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沒嘗試過這麼無奈,真的有種想殺人的感覺,那傢伙欠揍是嗎?
今天的日子頗沈悶喔!幸好晚上和jimmy他們去踏單車,把今天的冤屈氣全都發洩出來。
jimmy和ck告訴我,迪跟他們說我不喜歡踏單車,我想澄清一下,我不是不喜歡踏單車,只是我不喜歡這麼多人踏單車,因為我踏得實在太慢了,別人會丟下我的!!!所以一大班人的時候我就不會去了。
我發現原來很多人也會看我的日記喔!十分感動,原來大家是這麼關心我的!

但看來我說話要小心點了......耳目眾多嘛~
倩絲、楚欣,你地不要亂說話喔!不然我是會真的會生氣啊!
請你們體諒我,行嗎?
誰說女孩子就一定要早回家、早睡覺喔!現在男女是平等的呢!哼))))))
喜歡?一定是要男女的喜歡嗎?
如果你不喜歡一個人,你就不會和他/她交朋友,
你不喜歡他/她,你就不會願意為他/她付出,
如沒有愛,這個世界就會亳無色彩,
但因基督愛我們,
我們的生命才有色彩,
所以我們也要愛別人,
這樣就能活出精彩人生!
唉..........怎辦好喔?
現在更加奇怪了,告訴我事實好嗎?
喜歡你還真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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