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個晚睡不著總想起,她當時在網誌上寫的。
全靠她才有勇氣再在那裡繼續寫,並且用了他最喜歡的藍色寫。
這很明顯不過,她多少也交了另一個男朋友。
只是我很久也無法相信,不願。
自己踏到了自己的腳趾,其實不應該哭,可是又真的很痛。
我想把昨天的輕狂和不安都棄掉,將往日空虛和焦慮的舉動都刪去。
年少無知做的蠢事總讓人尷尬。
唯有這樣,才好讓我靜靜回想起,像這樣默然記得往事的一剎。
幹嘛把同樣一件事打完又打?我也不知道,打了就舒服。
痕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