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R.κelvin的日誌"
2010 年 2 月 5 日  星期五   清涼


疑惑 分類: 生活記述

忽然有種跟身邊的朋友很陌生的感覺"

跟異性食飯 ,我覺得沒什麼問題"

別人喜歡她 那又什樣?

我又不是追求她 ,只是食餐飯 睇場戲而已"

反應要如此大?

畢業在即.. 也可能是其他同學升學 / 工作的轉捩點"

工作的" 不是能跟自己喜歡的人一起在工作"

[沒有拍拖的 ,但有人喜歡]異性在工作時 也會跟同事 或 其他異性食飯 ,甚至跟其他追求者食飯"

那樣又要呷醋?   [假設只是單方面喜歡]  []

單方面喜歡 就沒權力表露醋意"

就算要表露 我也覺得只能在心酸"

因為表露醋意 只會更令心儀者更煩惱"

甚至引起其他問題"

[雙方喜歡的就不同] 

如果是這樣 我就不會跟這位異性食飯了"

不竟也要避避嫌"

如果另一伴呷醋 ,那就要 說出來傾談"

因為愛情是要互相坦白及信任的"

有疑問的 就應說出來"

雙方懂事及信任的 就更不會有爭執發生"

因信任對方跟異性食飯只是食飯的"

就不會有問題發生"

 

就類似以上的問題跟友人引起了爭嗌"

我也因此寫了一個大綱 ,再想倒底是否我的問題?

根據那個大綱 我相信 可以有1千字以上

但作了約1個分支大綱 只得4百字多...

共約15個分支大綱=]

但我也覺得這個問題不大"

雖然眼見心儀對象跟別人食飯 心也蠻酸的"

心酸又能什樣?  假設心儀對象已拒絕了?

死"錢" 爛打再咁追求?  既然已拒絕 何解不及早放棄?

長情是沒錯  但也要看看情況吧" 

 

如果跟朋友相處的那麼陌生"

令我感到回有小學時那樣...  那時開始 我就已不再喜歡拍照"

那個時期是我過得最痛苦 最難受   ,最不想自己記錄或被記錄那個時期

假如我有能力 我也想不如轉個更更更陌生的地方生活吧"

除了台灣 ,現在的我 也有新的目標:D:D:D

 

朋友圈子?"  人 可以由不認識  除著一兩句的對話便認識"

變到認識 甚至變成 Lover 或 知已 或 好朋友...等"

如果不主動去認識 那就永遠都不認識"

 

受得起批評 才會成長 =]

但我就不知自己是否會承受得起"

 

06022010

睡過頭了"  原本該去銅鑼灣的"

現在...  對不起 /_\"



kelvin0927
暱稱: MR.κelv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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