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寫的最後一篇文章,
沒有什麼原因,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
人總有一天要離去,不要害怕,也不要逃避,但可以為此傷心。
在這新聞不再新的世代,生離又死別都算不上什麼。
總算是到了人生的四分之一,但卻什麼都沒做到。
有人在十九歲就當了導演,有的二十出頭就讀完了大學,有的在夢想上慢慢建立了起來,
那我呢?
我在事業上一點成就都沒有,大學才剛踏進第一步,
夢想……
夢想是什麼都還搞不清楚,
這樣的人生還是生存而已,遠比不上生活。
看到這你大概會說:「人不能用比較去定論一個人的人生吧!而且才二十歲而已,前路還很長。」
事實是這樣嗎?
二十歲,
一個不大不小的年齡,而且出生在一個模糊不定的界線上,
不叫八十後,九十後又自愧不如;
八十後理應事業初成,九十後適逢敢作敢為,
可惜比上不足比下不如。
泡了一年的水,
慢慢的開始忘記自己所許下的承諾,
也開始慢慢的被遺忘,
忘了一頓飯、忘了一通電話、忘了一則信息、忘了一個死黨,
到最後連自己也忘了。
是我記性不好,還是你不曾許下任何承諾?
十九歲最後學會的就是「沒有什麼會是永垂不朽」,
一定會分離,不論情人、朋友、死黨、更甚是家人,
總會有離開的一天。
開始變得不再重要,
可有可無,寂寞就隨之而來。
「我不寂寞,因為有寂寞陪著我。」
「孤單,是一個人的狂歡;狂歡,是一群人的孤單。」
這都是用來安慰我自己用的,
回到原地,我發現變的不只是我,成長的也不是我一個人的權利。
最後的一天,我怎麼過的?
我明白,也了解,因為我懂你,
我知道你會離去,或換一個說法,
是…
我要離開你了,我不想再依賴你了,
你傷我傷你的,你欠我欠你的,
都該還了。
我會習慣没有你的日子,去一個没有你的生活。
如果我的習慣改變了,我的生活只會變得不習慣;
但是如果生活改變了,我就會變得不習慣生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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