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在跑步後,我覺得,日日是好日,天天是天晴。
怎說? 因為每天都是值得我們勇敢向前衝,樂觀生活,反之,我在這十多年來,用不開心的心情生活的日子,
似乎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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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朋友,是一種福氣,你應該同意的?不過,網友跟平時見面的朋友,看來有很大差別,首先,朋友能見面;網友則不然,
其次....(省略),一大堆分別,不過,兩者對於友情的付出,幾乎一樣。
嗯,在我看來,可以說一樣,只是今日所遇的事,讓我明白到,網友跟平常朋友,差別可以很大,他們不願意透露本名,大家覺得,
知道網名就好,何必多此一舉?
我可不這樣認為。
我覺得,網友是我的朋友,你是真實存在的,你有有姓,知道你更好,就可以更明白你,總之,無論如何,你不是虛擬人物,你不需要
太保護自己。
寫到這裡,忽然覺得自己很霸道。是的,我很霸道,任憑我如何霸道,我不得不同意,網友就是網友,大家在網上識於微時,別人不想,那就算吧,
何必強人所難?再說,知道別人名字,對我們的友情,會有甚麼影響嗎?說穿了,不過是自己的好奇心驅使,想知道得更多罷了。
是的,我很自私,那又如何?
畢竟大家只是網友罷了,我何必認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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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完要說的話,要兌現承諾了,你,已經遲了一個星期,還等甚麼? 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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