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大文豪李白是我最欣賞的文學家之一,但最近才知道他的壽辰在三月。
欣賞他的原因,不過拾人牙慧,其詩氣勢磅礡,讀起來一氣呵成,活像氣吞山河,非凡夫俗子能比擬。
(與之齊名的杜子美也很厲害,也是我欣賞的詩人之一!)
特別他的《將進酒》,當中有句頗值得玩味:「人生得意雖盡歡,莫使金樽空對月。」
人生短促,不過幾十年,特別是我正值青春歲月,玩箇不亦樂乎,不好嗎?
「只要我喜歡,有甚麼不可以的?」
我明白到,自己是個平凡的青年,不幹大奸大惡,不影響他人,只顧自己悲喜,有甚麼問題?
噢,事實上,喜歡玩是沒甚麼問題的,但我將「盡歡」和「玩」及「快樂」等化了。
請不要害怕,我不是在討論語言學的問題,也無意「捉字蝨」呢,我不過想說,「盡歡」的定義不應該那麼狹隘,
玩當然包括其中,但難道盡心、盡力做好自己應該、必須做的事情,繼而換取成功感也不能計算在內嗎?
當然可以,而且是必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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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裡順便作個小投訴:昨天溫習良久,不甘墮進枯燥死讀的陷阱,於是net surfing一下,期間,在某論壇發現
一套名為《魔法少女小圓》的動畫,內容極度血腥、黑暗及暴力,根本與其宣傳內容表裡不一,未知是基於商業利益還是作者故意
想跟觀眾開一個不大不小的玩笑,總之,此舉等同欺騙,令人無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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