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看著身邊的人人漸漸地從生命中淡出
原來我們做到的只是盲目以對
因為明白留下與否不是努力爭取就可改變
一旦沒有留下的理由 我們又憑甚麼要別人留下?
經常聽人說:不是任何事也有理由
但我們做任何事都卻要有理由
沒有理由 好像不夠理直氣壯 不夠順理成章
一起需要理由 分手需要理由
留下需要理由 離開也需要理由
其實說到底 只是愛與不愛 想與不想的問題
為什麼要不斷去找所謂的理由 真實的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