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了幾天法庭,
與不同的客人開了幾次會.
恕我不能說太多案情,
感受還是可以說的.
見到了殺人犯,
深明什麼叫 精人出口笨人出手,
一個年輕人咁就一世......
唔一世都十年八載......
有非禮的,
兩小無猜兼少不更事,
案發後男方的供詞連我都唔信,
莫問加上女方供詞後有啥後果.
他的父母也到了office,
看見他們教仔的態度,
"話唔聽......咁點呀!?"
噢,
真係火都黎.
心想,
好在我的父母是我現在的父母,
而不是他們,
感謝我的父母,
感謝天父.
我想起了一句金句:
"教養孩童, 使他走當行的道, 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
(箴言22:6)
師父又說起做這行要檢點,
要小心陷阱,
落pub被人打了也會影響聲譽,
小小貪念也足以盡毀前程.
我又想起,
"你要保守你心, 勝過保守一切, 因為一生的果效都是由心發出."
(箴4:23)
不過,
有法律以來,
就有人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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