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我做人做事.....是分得很開。太過一事還一事的感覺。 就好似老師上堂,鬧完A學生,會盡量收起情緒繼續教書咁。 剛討論完一件激烈事情,如有另一Topic我也會有另一情緒對待。 因為我覺得每件事都有不同態度去面對的。 但可能.....會有人覺得怪怪的或態度輕挑。 不過,無論有多少人覺得對,世上也必定有最少一個會覺得你是錯。 那麼,何不做自己認為對又不犯法的事??
晚上, Banson囗出狂言。 我都唔知講乜la.....總之嬲就嬲過,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