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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羅馬書12:18)
如果想要和睦,又誰人不能,
自問我不是不能,只是我不想與眾多人和睦,
並不是不想和睦,只是不想和眾多的人熟落,
朋友,我不需要多到我自己都數唔哂,
我只需要有幾個知己,幾十個朋友,
就足夠了,我並不能與每個人都和睦,
我並不能對每個人都花心思下去和他們和睦,
如果我要每個人都花時間和睦,那我豈不是沒有我自己私有的空間??
初中老師給我的一句,總覺得永遠用在我的穿上都是很好用的,
或者...我就是這樣的了...『禍從口出』,
我亦想信這一事實,或者我的說話真的不是那麼合你意,
其實我並不是不知的...但我...又可以怎樣呢???
我改了...那又有什麼用呢???我和眾多人和睦,
那樣我就是得著主的福嗎???????
發表時間:2008-03-25 07:5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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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 於 2008-03-26 12:14 AM 發表:
羅馬書十二章18-21節 12:18 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 12:19 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 12:20 所以,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 12:21 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
保羅告誡羅馬教會盡力與所有人和睦相處。即使其他人不容許他們與人和睦相處,他們也不能行惡事或"""惹起衝突"""""。
想你思考的問題.... 1. 為何保羅告誡羅馬教會盡力與所有人和睦相處,而當時別人很可能不願意讓他們生活在平安當中?(就是羅馬教會在保羅時代之後,因著基督徒的信仰而逼迫他們。)
2. 保羅用什麼方法面對仇敵(第20-21節)?
3. 受冤者如何得到辯護,或審判如何發生(羅馬書十二19)?為何信任神的審判或辯護對我們來說是如此困難?
4. 是否有人得罪你,使你需要以惡相待?
問題出處:http://www.cbnhongkong.org/sitea/modules/tinyd5/index.php?id=76
你知道和睦的生活滿有力量嗎?這也是為何上帝要我們與眾人和平相處。當我們和他人發生爭吵或鬥爭時,這也無形是給敵人開了門。但是當我們與他人和平相處時,我們就滿有力量。與眾人和睦並不代表你要失去自我,這只是說你行走在愛裡頭。同時這也表示你有耐心、仁慈、不嫉妒、不自誇。你是能體諒他人並且有風度,因為我們的主正是這樣對我們。如果你需要平靜,那麼請求主將平和充滿你的心,讓你也可以與他人和睦相處。如此行的話,你就可以得到力量,並且領受神所為你預備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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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主回覆
零晨兩點了!!!
下次先睇!!!!
或者只是我那天心情不好吧了!!! Posted at 2008-03-26 02:04 AM [ 編輯 ] [ 刪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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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主回覆
無乜點理!!!! Posted at 2008-03-26 02:03 AM [ 編輯 ] [ 刪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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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牛,, 於 2008-03-25 09:13 PM 發表:
你人緣都唔錯ga' 色你d人都知你只係把口衰d j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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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主回覆
haha∼∼∼∼∼∼∼∼∼∼∼
〔嗯嗯!!!! Posted at 2008-03-26 02:03 AM [ 編輯 ] [ 刪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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