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早在一個月前左右,公司決定解僱一名員工。這名員工並沒有觸犯公司的條例,說白一點,就是老闆不喜歡他,還有其他同事的煽風點火,導致他在公司勞心了一整年的結果換來是無理解僱。
某天,老闆注意到公司某個位置佈滿了灰塵,要他跟進清潔,到下一次老闆再來的時候,灰塵依舊。老闆大發雷霆,斷定他沒有按照自己的吩咐做事,認為他工作能力不足,連清潔一下都做不好,但更多原因是因為自己親自下的命令,他居然膽敢不跟從,還要別人跟進,當老闆的多沒面子!
這件事情誰是誰非,真的見人見志,在我看來雙方都有問題。老闆不會體恤下屬,只顧面子,沒有理會自己曾經定下過「甚麼岡位就做甚麼樣的事情」;員工在這裡工作了這麼久,摸不清老闆的性格,被責罰,只可以說他不夠細心,也可以算是運氣不好。不管如何,在一間公司裡打工,得罪了老闆已算是無翻身之日,解僱是意料之事。
這位員工,由入職至今一直頗算安守本份,由部門裡最低的做起,一直爬到有機會接管整個場面。當中的是努力,還是奉承,大概只有他自己才知道。可是,他交出來的業績是大家有目共睹的,公司要求的最低限額他做到了,還破了個人的業績紀錄,整體一直保持向上。
然而,公司在解僱他的同事,要抹殺他為公司的所有功勞,就連應該給予的補償都沒有。最後,員工在毫無辦法下往勞動局,向法庭告發公司的無理,他於勞動局寫的控詞,全是有根據,卻苦無實質的證據,而且其中的證據亦可能被刪改。法庭如何判決當然論不到我去批判,始終還沒開始上庭,只是勝算應該不大。
最令我痛心的是,說要刪改證據的是我的同事。她從一個小文員開始做起,經歷數年爬升到主管的職位,當中夾雜天時、地利、人和,無可否應,她的確是很稱職,公司的大、小事,老闆的私事,她都可以兼顧得到。只是,為了不令自己失職,慢慢變成一位沒有血淚的傢伙,值得嗎?
剛才開會的時候,老闆還沒說出有關那位員工於勞動局投訴一事該如何解決,已聽到這位同事的聲音不斷,她如何說著令對方的控訴無效化,如何令對方這一年來的努力化為烏有,如何詆毀對方成為一個欺騙公司利益的傢伙。說得流利、說得乾脆,沒有半點猶豫,似乎已計劃好了一切似的,很可怕。
如果說「人不為已,天誅地滅」,那到底是甚麼原因要她令自己變成一個可以目無表情說著錯誤訊息、歪曲事實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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