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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總要寫作,blog的途徑較適合我這些懶人。(不用寫字啊@_@"")  |
分類: 未分類 |
已經有一段久久的時間沒有使用qooza了,早前之所以不使用,皆因不知道打文章為啥。
不過今日有位老師提醒了我,人總要寫作的,皆因寫作能抒發心情。像我這些鬱悶小生,心裡
的感受總是要抒發下的,不抒發一下,不知到我什麼時候會慢行到了那牛角的尖端呢!
看回早前小弟在qooza 裡的文章,風格總是有些不自然而多變,看透些還發現有種模仿他
人的風格呢。
過了差不多一個學年,現在人又成長了不小,明白到了當初問題的本體。現在終於有些想
懂了。
在我而言,使用qooza 打文章,應該以自己抒發心情和看法為主,尋求他人的認同和知己
間的交流,應該是排在第二位,而炫耀和種種私慾更是不應該有的。日後,這個BOlg 我繼續
使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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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時間:2011-05-27 09:23 PM [ 編輯日誌 ] [ 分享至FACEBOO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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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mpty 於 2011-05-28 09:41 PM 發表:
我怎麼會狡猾阿~ 您誤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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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主回覆
哈∼
可能喇∼
這麼可愛的小女孩應該是純真的吧∼ Posted at 2011-05-29 08:41 PM [ 編輯 ] [ 刪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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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mpty 於 2011-05-28 07:55 PM 發表:
真想不到該回您甚麼  於是來「呃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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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主回覆
這位小朋友∼
真是狡猾的說=_='' Posted at 2011-05-28 09:03 PM [ 編輯 ] [ 刪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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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主回覆
有的!有的! Posted at 2011-05-28 09:03 PM [ 編輯 ] [ 刪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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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mpty 於 2011-05-27 10:43 PM 發表:
早晨@_@ 雖然炫耀及私慾不應該有,但畢竟是人,總會不自覺地流出不同的情感呢  還記得我嗎~~(搭訕中A_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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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主回覆
當然記得喇,其他的或許不記得∼
但和你傾了那麼久也忘記你的話,就真的不要得了@_@""" Posted at 2011-05-28 10:34 AM [ 編輯 ] [ 刪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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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主回覆
=] Posted at 2011-05-28 10:34 AM [ 編輯 ] [ 刪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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