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夜校畢業喇,不過一D都唔開心,事關我已經證實左我已經比人排斥啦,不過又唔係唔好既!始終都可以做返我自己喇,唔使再對住佢地扮野,正呀!
我記得返第一日夜校時,個個都唔識,只係識mo姐.but可惜,我只係講左我好增人食煙,叫佢唔好食!之後開始唔tall我,我都係有哥句,講哥句姐,有咩唔對!當你係朋友先咁同你講咋,如果係other人,叫佢地食屎啦!雖然之後我都有D唔對,將D功課比哂佢做!sorry!!不過一切都完喇,我當從來冇認識呢個人!希望在街上見到面,都唔好話比人知識得我,我冇朋友都唔要你呢個豬朋狗友,唔該哂!!如果我有女朋友好似佢咁!簡直比死更難受!!知唔知點解我未有過女朋友?because我可能要求高掛??
做我女朋友既一定原則:(我好似好清高咁)
1.一定唔可以食煙 2.身高160-170cm 3.年齡:唔可以大我一年or細我一年 4.唔可以揸指甲油(我會嘔) 5.唔介意我有$or冇$ 6.自問自己唔係樣衰(不過其實都唔緊要,就算差我都可能會覺得你靚) 7.佢like我多過我like佢
暫時係咁多住先啦!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