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自己系5系d做得5啱既人.
但我確實為今日所发生的事,感到迷惘,好亂,好5明,可悲...
我自問我們沒有做出一D有遺背自己,同人地既事,也沒有破坏別人的課堂,
點解拒要對我地咁差呢?好憎我地?唔通我地塊面刻左'MISS 曾 係哀人'呢幾個字?
我地5配被拒教?
拒好憎學校,拒好憎教書?好憎其他人?
5知點解,我到e家仲好記得李健文(misslee)果句:
「教師守則寫明,老師係5可以趕學生出去課室,所以,......(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