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兩個人相愛到一定的程度時,便互相牽手步入禮堂。沒錯,這是婚姻的開始也是另一責任的開端,此時兩個人的關聯並不只是薄薄的證書所可以證明的。人家常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而我要反駁一下說「不一定是」。雖然香港的離婚率確實是蠻高,但其實得到良緣的卻也不在少數。
婚姻是墳墓?還是幸福?
在於真的懂得愛與被愛的兩個人結合在一起,
不要讓破壞愛情的原因於進入婚姻才發覺,
當然我們不是閱人無數,
即使閱人無數也難以自身發覺,
但是旁觀者清,
眾多人的意見可以給自身了解到兩人的合適,
記得是眾多的人,
並非單一方面的聽取某人的見解,
在攸關兩個人幸福與否的情況下,
多一方角度的了解是必要的,
既使最後的答案是多麼令人殘酷。
雖然其實我的見解的確不全是正解,
因為世事難料,
誰也沒辦法預料到未來,
但要記住的是,
不管是任何事情,
最後取決的還是於自身所選的選擇,
也就是說,墳墓與幸福之間的間隔,
其實是在於自身的選擇與認知。
婚姻是願意長期相處的開始,
也許當中會有挫折、會有困難、會有考驗,
然而擁有攜手解決的共識,
彼此相互信任、鼓勵、支持,
這才是婚姻帶來的更加緊密的愛,
婚姻不是種牽絆的墳墓,
而是當自己老了時候的一種幸福回憶。
妳認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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