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唔想打啊 po野啦
曾經認為,當一個人真的愛上一個人時,是不會恨上對方。如果恨了,那就已經不愛了。或者這個人本身就不是真正意義上愛上對方,也就是我所說的愛自己和愛愛情。
現在我有種愛恨相隨的感覺,感覺愛恨本不易分離。你會相信世上有「完美配對」嗎?就算有,也如我信世上有青蛙變王子的故事,然而不會發生在我身上一樣。既然不是百分百的完美配對,也就會產生或多或少的「恨」。
人總期望另一半能永遠對自己都好,可是我見過的、經歷過的都叫我認為這種愛最不可靠,也許愈易得到的東西,人總是愈不懂珍惜。
反而糾纏的愛,卻往往經營良久,更為珍惜。就算一方筋疲力竭,不得不去終止那份愛,也會將對方深深地,狠狠地刻在腦海裡,不斷憶念。不然,經過不斷付出的經營,對方慢慢得與自己期待中的印象接近,縱使相差甚遠,亦難放棄。
「他終於看得出我剪了頭髮,看來他真的有關心過我。」
「他今天終於不去和那群豬朋狗友去打機,而和我去了海洋公園探我最喜歡的安安佳佳,看來他是愛我的…」
很想問句,為什麼不揀那個一直對自己好的人?是得不到是最好?要是能征服那就更好的心態作祟?還是其他?
也許人天生下來,對愛的記憶力就不好,要些輔助劑才能記在腦海裡。
讓恨將愛保全,也就是愛恨相隨。
情不知所起,一往情深,真教人生死所許。
縱言悔,心不悔;
縱言恨,心不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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