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覺現在的自己有一點點的變戀.寫完那個狗屁不通的回憶錄,居然還能夠有心情去寫這個也是狗屁不通的隨筆!!
話說,可能是我的文筆能力提高了.我想,應該是吧.試想想在最初最初的時候.打字對我來說,根本就是一件苦差.要我打十個字,都可能用去了一分鐘了.現在?時要是常用字,不是那些艱深的文字,要我打一分鐘六十個,也是差不多這個意思啦.
能打字這麼快,一定要歸功於她.不是她那年硬性迫我跟她MSN的話,我也不會打字.說起當年,我記得她是買了一個咪克風給我,原因,是因為我不想打字.加上,打得很慢很慢.但是,不清楚這是不是她的計謀,還是那個咪高峰的質量太差,很快,它就跟我說再見了.
然而,當你跟MSN,QQ這類東西有上了挂鈎時,你再也離不開它們的魔掌.即使現在有FACEBOOK,或者好中國有人人網之類的.MSN,跟QQ這一類即時網上聊天,也是還有它們的生存空間.
正因如此,我離不開它們了.而那個咪高峰卻永遠的離開了我.所以,我唯有苦練打字,才能有今時今日的這個水淮.
一天寫幾千字,其實不是問題,因為,故事早就在腦中了,只要把它們變成文字,然後慢慢的再加而修飾一下,就能完成一篇又一篇狗屁不通的文章了.
文藝嗎?不文藝.寫自己想寫的事罷了.因為,有時候有很多好想法,甚至不好的想法.其實都有可能對日後的自己有用.就像以前所寫的日誌,原來那時的我是這樣想的,哦,真的利害.諸如此類的.
所以,不是每天都要堅持寫,而是,有什麼想法,發生了什麼事,自己覺得應該要把它記下的時候,就要寫下它.一轉眼,這個名為”隨筆”的文檔,就不知不覺得寫了一萬多字進去.
這個文檔由失戀前的一兩天開始寫起,陪伴了我十多天了.不知什麼時候,會變幾一個幾百KB的文檔,寫滿了我滿天所發生的,所想的無謂事.
我是帥哥這一個傳說,已經由傳說變成了現實.聽說有個美女說我帥,哈哈哈,暗中自爽.然後,聽說那個女生有男朋友,然後?就沒然後了.
我並沒有到處跟別人說我和她分了手,只是圍內幾個好友才知道.有些人,甚至連我曾經拍過拖都不知道.或者,他們也認為,你拍拖與否,其實與他們無關.的確.
到今天,我還是有一個問題想不通.她曾說過,她討厭一個人時,會不跟他說話.她不跟我說話,是不是討厭我了?還有,今天婷她沖口而出喊了我一聲”老豆”她是不是介意了呢?我又不敢去問她,問了,知道了,又可以怎樣?
不過,她應該是介意的.嗯……
說自己復原得快,其實只是表面.就像一個破了的瓷器.把它粘得再好,它也是破了.經不起碰撞……有時,一點點的事情,就能夠足以讓我的心糾結很久很久.
果然,時間才是最好的大師.它會把一切沖淡,但卻沖不走真實留下過的事.
201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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