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還是要下去的.而現在所說的,早就發生過了,只是,我再把它重新組織一下,再寫出來.又要再說一次.這是我的故事.中間,有了她,她,她……我突然發覺,我為什麼這麼多的異性好友?
回憶到夏令的什麼時候?不記得了.總之,那段時間就是每天和她一起放學,我擔當了她的騎士一職.嗯,只不過她不是公主.正所謂日久生情.我想,當年大家都還小,其實根本就不清楚什麼是情什麼是愛.只是,覺得大家相處在一起,很快樂,就夠了.
等等.六年過後,看來大家又變回以前的想法.真的,小孩的想法有時候就是好.真的!兩個人一起,最起碼,一定要開心吧.不然,要怎樣走下去?唉,突然勾起了我一點點的糾結.
總而言之,當年不知情為何事的大家,就是這樣兩小無猜的走在一起了.還記得那天.那天她逼我表白.真是傻.現在,傻,當年更傻.看來大家其實骨子裡都沒有變過.
日子是在夏令的那一天,我就不太記得了.不過,當天晚上,所說過的話,她如何逼我束手就擒,我還是記得起的.希望我的腦退化症不是太過嚴重.
那時的我,還是剛剛開始用MSN之流的人,我連字都不會打,只會用咪亂喊亂叫.她問我什麼,我不是很記得,大概是那些,我對你如何如何,你又對我如何如何呢?你喜不喜歡我,我又喜不喜歡你呢?你是不是男生呢?你有沒有小雞雞呢?有的話,就快點跟我表白!
想起當初的她,跟純情小鴨鴨一樣.什麼都不懂.前兩天說起這個話題,她如此說道”不是老娘看中你,你才不會有機會認識我!”嗯,事實的確如此.誰想到當日的醜小鴨,今天會變成一個大美女.還是一個模特兒.而我?沒什麼,就是一個帥哥己而.
不過,我更喜歡如今的這個寶.不造作,夠真.或者,這個才真的是她吧.有人說過,當一個女人給你看了她最真最真.即是最糗最糗的一面時.你只有兩條跟可行.第一條是,你等著被她殺吧.第二條路是,你只好娶了她.
而我,雖然選擇了第二條路.是打算娶她啦,也不知道,到時她會不會答應,我又能不能夠讓她的媽媽姨姨軍團認可.嗯,我要改英文名字了,別叫我德里克,以後就叫我,壓力山大就好了.
加上,選擇第二條路,可能跟第一條其實沒有太大的分別.死路?
說正經的.
最後,因為我是有小雞雞的.所以,我就跟她表白了,她也答應了!嗯!怎麼像是個圈套?說實說,當時我真的沒有想過跟她在一起的.但是又於虛榮心的作祟,我當然想要一個女朋友.自己又不是大帥哥,有人要,就真的要偷笑了.
在這裡,我會說出好多我的心內話,有點殘酷.希望寶看到了,不要生我氣,或者,我回到澳門的時候,暴打我一頓.因為打在我身,還是痛在身.
真心話時間.當時那個人渣的我是如此想的.其實,我不太喜歡她,不過,有女朋友這回事挺利害的感覺,可能,慢慢的就會很喜歡她了!嗯,就這樣了!
就是這一個人渣般的決定,決定了今天的我們.
有了女朋友,其實,沒什麼差別,當時的我是如此想的.唉,真是一個大白痴.不過,沒有當天的白痴,就不會有今天的弱智.常常說什麼好漢不吃回頭草.我卻認為是浪子回頭金不換!那有一個女人,要和她離離合合,全全離離,直到他媽的六年後,還是在一起?雖然,大家沒有在一起,但是,卻從沒離開過.
嗯……剛剛在日誌收到一私信.是那位陳生的.叫我加油.我笑了.哈,看來,真的是沒有人明白,我跟寶的關系.因為,我們兩個都不是很明白.
又不知說到那裡去了.
那個夏天,玩得很開心.真的,她是這樣說的,我倒是不太記得了.只記得,我和她一起去過冰雕展,在那個大冰箱裡面,好冷.還有一用冰雕成的滑梯.不過,那滑梯滑一次要付十元,我倒是記得很清楚.還記得一點點.
寶她那天是穿裙子的.還是格子樣式.問我為什麼記得那麼清楚?因為,她說過一句我很深刻的話.
“這是我第一次除了校服外,所穿的裙子.”
當年,很難會想到現在的她,出街不穿高跟鞋會死,更不要提什麼裙子了.
之後,好像去了松山?不知為什麼,那時候的我們,很喜歡去松山的.沒事幹的時候,就說,去松山吧!現在想起,那時候活力可真多.現在?提到松山二字都不想爬上去了.坐覽車上去,這個可以有!
那天的行程大概是這樣.她說我在暑假之後,就開始沒有理會她了.只有暑期玩得特開心.其實,說實話,我真的忘記了暑期玩了什麼……
那時候,我不敢跟我媽說我有女朋友了.怕什麼?不清楚.可能那時候還小吧,那像現在,一有女朋友,就跟瘋子一樣,要跟全天下的人號召.
現在不想再拍拖,第一,沒有目標,第二,我有點累了,第三,我還是有點放不開.
說回那些年.
開學之後沒多久,寶她好像就搬了新家.我知道她很久以前是住筷子基綠洋的,之後,不知為何,還是經濟問題?還是經濟策略?搬到去大三巴的後面.我從來沒有進過去,但是,我知道那裡很小很小.根本就稱不上是家.或者,我現在住的宿舍都比它大.之後,又搬到去新馬路,是一橦舊房子.不過,有三房一廳,真的不錯.也是我對她印象最深刻的家.
說實說,我其實只是對她的房間印象比較深刻.
說到這,有一點不得不提一下.就在上一次我回到澳門跟她聊過一個老地方的話題.我問她,那我們倆的老地方又是哪裡呢?
想了一想.
大家不約而同的說.嗯,你房間.
現在,她搬到海什麼天去了.真是的,有錢,就是不一樣.
說回她以前的那個家.
不知什麼時候,我和她有了一個約定.至於為何有這個約定,我大概記得好像是不知因為什麼而吵架之後,第二天我打電話過去跟她道歉,然後,就說出一句,很傻但又頗浪漫的說話.
“就這樣吧,以後的每天,都由我來叫醒你.因為,我想你起床第一個聽到的聲音,是我.”
要是換了現在的我.能夠說出比這句肉麻幾十倍的都可以.只是,再沒有了當年的那份純真去了.
自此之後,我每天都給她一個MONINGCALL.咦?有沒有串錯字?我可是文盲.英文只能由A認到D.
這個MONINGCALL,我認為是自己做得最正確的一件事.有時候在晚上頂了頂頸,吵了一場小架.都可以在第二天的MONINGALL中說清楚.我自己倒是覺得挺好的,事實上,不知她怎樣想.因為我是一個自我感覺良好帝.
MONINGCALL持續到很久,很久.直到寶和我分開了,之後有一段時間,我都還有打給她,叫她起床.不過,我也慢慢的,漸漸地退出了這個職位,因為,那時候,好像也有一個人,會給她MONINGCALL.不知道是不是在抄襲我呢?哈!
叫她起床,多數,都是沒有用的.七點半叫一次,七點四十五分再叫一次,然後,八點鐘,她終於醒了.通常在這段時間中,我回到新馬路後,就會幫她買好早餐,然後,走到她的樓下,等她下樓.說實話,她準時的機率,實在少得嚇人.因為在我的記憶中,都是我在等她的.
就這樣,我養成了一個不知是好是壞的性格.我很能等.因為,在之後還有一位女性出場,她將我等人的耐性,提高到藝術的境界,簡直是登峰造極.可以隨便等一等她,就等一個小時!這只是小兒科.嗯,還有更利害的.
這個她,之後一定會談到,現在還沒有她出場的份.
一不留神,又寫了二千多字,說多不多,說少不少.留待下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