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個人啊,最討厭麻煩了!
本來以為把見工所需的文件(包括:存摺的副本、身份證副本、近照一張、住址證明副本)一併交給經理就可以馬上上班了,但原來不是的。
昨天,我跟朋友一起到麥當勞,給經理交這些文件,當經理核對文件的資料后,她給我們一個網址,叫我們上去看看“職前介紹”,還說需要花1至2個小時來看,看完后,又叫我們今天下午給她打電話,而且,她要求我們認真看,因為在上班的第一天將會給我們進行考試,内容也許針對這些來考核我們吧!
哎,應徵這份工都已經這麽麻煩了
,那到時候,我要辭工的話,是不是更加麻煩的呢?
討厭麻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