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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3 月 5 日 星期二  |
| 情信 |
分類: 未分類 |
若要數世上最浪漫的事,於我,不會是在漆夜裡看星,也不會是並肩吃一頓燭光晚餐,最浪漫的,是寫一封情信。
試想像,古時候數千年未有msn,whatspp,feacbook等聊天工具時,要如何表達對愛人的傾慕之情呢?《詩經》的表表者《關雎》、《蒹葭》,裡頭從不宛轉地表達對愛人一見傾心之情,並且用詞簡單,既不用比喻,也不會引典(其中一個原因為無典可引),然而一句「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流芳百世;一句「所謂伊人,在水一方」即可盡達心中情。當然,這實非情信,卻也尚算為初稿,略略刻畫於白紙,然後把其連同心意匿藏於潘朵拉盒子,一打開,屬好屬壞,實在可圈可點。
情信多好,以秀麗的文字組合成一幅有規律格式的畫,給予人青春滿溢的感覺,盡管是不成熟的內容,女學生們依然會聽到臉紅耳赤,腼腆地與朋友討論。有時候可以是一針見血歌詞,或是富想像性的詩,都可以營造如童話般的氛圍和莊周夢蝶的模糊意境,令愛情的濕氣昇華到蒸發,於是,小倆口的愛情就由這封情信萌芽了。
卻有些人,為了讓自己的愛情留下證據,硬要去制作一本手工的中書,書中不但找不到黃金屋,卻找到了大量因文字篇幅不足而加插進去的圖畫或照片,有時,會在圖片旁寫幾句有的沒的的句子,和圖片或照片毫無關聯;有時,會出現大量無病呻吟的段落,埋怨兩人戀愛時的所有不是;亦有時,會為寫而寫,令到文字太扇情之餘又表達不到內容的文章(當然可能是讀者語文能力太低),偶爾加插幾句「我真的很愛你阿!」、「求求你,不要離開我,好不好?」之類的話,弊點除了是過於直接,不夠具體外,而且流於俗套,沒有感染別人之韻味。
依我說,情信就可以直接變成戀愛的證據了。
寫情信需要融合自己對愛人一直以來的感情,而且書寫正式,內容格式上要有一定的限制,所以寫出來時,不但會令被愛慕者更明白其感受,亦可以進一步了解你是一個怎樣的人,內容也不會因為過份湊字數而流於表面和空泛,相反會更豐富,更有情感可言。
我能夠想像,有一天,當我遇上了一個我愛的人,我會為他寫一封情信,裡頭會有一首詩,這會是一首關於我倆的情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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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時間:2013-03-05 11:12 PM [ 訪客留言(0) ] [ 編輯日誌 ] [ 分享至FACEBOO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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