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這樣的一個人。
能夠輕易就相信一個人;但不能輕易就相信一個信念或是信仰。
我是一個何等固執的人,我想,或者是因為我這份人做人太有自己的原則了吧。
那也是一個好處吧,不是嗎?
欸,我想我是一個和傳教士無比有緣的人?走在大街小巷,總是會有一個又一個的人向我傳福音。
數一數,可能快要十隻指頭都不能盡數了。我想我快能把他們的對白都背下來了吧。
問了問友人,原來他一個都未遇過。應該是說,唯一的一次是因為跟我在一起的原故。
是什麼原因呢,我也想不通。真的不解。
當然我也不至於固執得太緊要吧,曾跟友人到教會3次,但是都因為悶得快昏倒而告吹一段落。
總是覺得,人要依著自己的想法去做。總是覺得,不想被一個信仰去束縛著。總是覺得,不想被操控。
老天是有什麼意思嗎?為什麼執意要我相信他?還是他非要征服我不可?(這是胡說八道的。)
有機會的話,還是再試一試比較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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