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晨2時了...Chris的名字突然改變了...
「Chris源...學會放開,唔好執著」
沒意識地我想叫他別放開不要不執著,
女性的第六感告訴我...他是看到了我的名字!!
我的心裡還是希望他在乎我!!~~
真的很笨,再聰明能幹的女人遇上愛情做的蠢事是天下第一。
我很想告訴他,我的名字是他誤會了...!!
然後他的照片換下來了...他說不想放照片,
我很想大叫不要,但沒有權利!!~~
我只能乖乖看著不擁於他的影像佔據他的msn。
那裡是我唯一可以看到他的地方,
如果連那裡也沒有,我害怕我會忘記他的樣子,
我不想不要,絕對不要!!~~因為我還掛念他。
可是我沒有說出口,因為說了也沒有用...
他不會理會我的意見...
我只是一個他很討厭的朋友而已!!
還記得那天他很生氣,硬要分手。
我很清楚記得他說我的行為很討厭,
我要他清清楚楚地說一聲...
「很討厭妳」和「不會再愛你」。
和以前一個我曾經深愛的男人一樣,
我想讓自己死心,強迫別人說這樣的絕情話,
同樣地...男人為了讓我死心,他說出口了!!
即使不是用口說出來,我還是記得清清楚楚...
我好像能感受到他那份嫌惡,
我不想再記起,那比死更難受。
我一直對朋友說,我不是會為情自殺的人,
對~~我是不會...!!
因為死了一了白了,甚麼也不用理不用知道,
而活著卻比死更難受...
我在折磨自己,卻為甚麼...我要折磨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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