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他要錢?”女友瞪大眼睛,彷彿我的建議是對她的侮辱,“我從沒有向他要過錢,他給我買個蘋果我都要還他一個梨。”
“說不定他就是因為這個才同意和你好的呢。”我笑。我對女友說,實在過意不去的話,大不了將來再還給他就是了。現在的男人都怕負擔,情感負擔,經濟負擔,哪一樣都不想要。情感負擔對他們之間來說不是問題,那就讓他領受一下經濟負擔吧。當然,我知道自己這招有多陰損:有多少愛情能經得起這種考驗?
兩天后,女友找到我時哭紅了眼睛:“他說他手頭緊,又說他不好向老婆交代,只肯給我兩千塊讓我換個大一點的房子租。”
這個結果,也在意料之中。是,捨得花錢不一定有愛,但捨不得花錢就肯定不是愛或者不夠愛。錢的多少其實無所謂,因地制宜就可以了。年薪十万肯給你五萬就算是情誼深厚,身家百萬也給你五萬,那情分就稀釋了許多,如果只有十元呢?他全給了你,那一分一厘就貴若黃金。他能給的起的是分母,給出的錢是分子,分子除以分母,得出的數越大,情誼越真。
是,我是市民氣,會算計。我是俗不可耐,討人嫌。那不俗的男人們啊,如果愛你的女人,請你用人民幣來代替你的甜言蜜語,一句話一百元,你還會那麼滔滔不絕的傾瀉嗎?有多少的肝和心不去揪來扯去的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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