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送的生日禮物不見
中午做完美容,晚上李女士發現白金項鍊不見了。她清楚地記得,項鍊做美容時被美容師取下來,之後自己忘了戴。回去問時,美容師說,以為她帶走了。
項鍊8000多元,是老公送的生日|禮物,丟了,李女士很心疼,認為美容院在自己走時沒提醒,該負主要責任。
對此,李女士和美容院各執一詞,目前鄭州市福華街派出所已介入此案,派出所建議兩家協商解決。項鍊到底是怎麼丟的,丟在哪兒?
■商報記者李肖肖
她說:老公送的生日禮物不見了
10月4日下午2點多,我到慶豐街上的一家美容院做護理。我是他們的老顧客了,在那兒辦卡都花了十幾萬元。剛躺下,那個常給我做護理的燕雲說:“李姐,把項鍊摘下來吧,項鍊和機器發生磁場,對身體不好。”她就幫我把項鍊摘掉了。然後,我就昏昏沉沉地睡了。
做護理期間,燕雲向我推荐一款緊緻乳,300多元。我當時很困,就說:“買了就買了吧,別打擾我睡覺了。”做完出來,他們讓我交錢,我就在吧台刷了卡,喝了杯水,休息了15分鐘左右就走了。
發現項鍊不見是晚上9點左右。我去洗臉,脖子上空空的,想起來走的時候忘記帶了,我立刻給美容院打電話。
項鍊是老公去年送的生日禮物,價值8000多元。老公送的禮物,我向來輕易不離身。
店裡電話沒人接,我知道燕雲小姑子的電話,我打過去,她說她嫂子已經睡了。第二天中午,我等到了燕雲的電話。她說:“李姐,我當時把項鍊放在枕頭上了,我以為你帶走了。”
6日中午我從外地趕回來時,再去店裡問,他們的態度就變了:“這麼長時間了,誰知道項鍊是怎麼回事?”
這話讓我很氣憤,不管怎樣,項鍊是在他們店裡丟的,當時是他們員工給摘下來的,他們應該給我還回來,最起碼,也要盡到提醒和告知的義務。雙方談不攏,我撥打了110。
這事兒想想就難受。我在他們那兒做了這麼久了,光產品都買了十幾萬,合作一直都很好,如果不是丟在他們那兒,我會為了幾千元錢的東西和他們鬧翻嗎?
我已經打算向法院起訴了。我不在乎花多少錢,就想討個公道。他們有錯就是有錯,不能有了錯還不承認。
她說:這麼大的店,發現顧客丟東西不可能不還
這個顧客我知道,叫李淑玲,是我們的老客戶了。
4日下午,她在這兒做護理,當時是燕雲接待的。出來在前台,我們還聊了會兒。那天晚上我們都已經下班了,她給我們員工打電話,說項鍊丟了。 5日剛上班,我們大家就給她找,沒找到。
燕雲說,她把項鍊取下來就放在她枕頭邊了,她走後整理床舖時,也沒見項鍊。那天她是在一個單間做的美容,走後也沒有其他顧客來。
我們的店開了那麼多年了,美容院講究的就是服務和信譽,如果有顧客忘記帶東西,我們一定會提醒,何況燕雲在這兒做了三四年了,她的品質沒得說,不可能貪佔顧客的東西。
也許是她帶走了。現在項鍊掛鉤那麼小,丟在哪裡了也不一定。
警方調查,我們也配合,我想說的是,我們這麼大的店,發現顧客丟東西不可能不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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