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饮料乐器都不准带进场
為確保開幕式的良好秩序,公安機關提醒社會各界群眾嚴格遵守有關規定,不要攜帶任何禁限帶物品
首先是違禁物品不能帶入場館,包括:1.槍支、彈藥、爆炸物品(包括煙花爆竹、冷焰火等);2.仿真槍及弓弩、匕首、各類刀具等管制器具;3.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4.劇毒、腐蝕性等化學危險品及放射性物品;5.有害生物製劑、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6.法律法規明令禁止的其他物品。
另外,即使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但可能影響場館安全和秩序,也不得帶入場館。包括:1.各類容器或易碎品;2.各類軟硬包裝飲料,易投擲物品;3.打火機、火柴等易引發安全事故的物品;4.未經許可的各類旗幟、橫幅、標語等宣傳品以及熒光棒、熒光球等物品;5.除殘疾人輪椅車之外的其他代步工具;6.各類寵物(動物);7.未經許可的各類樂器;8.球棒、長棍、尖銳物及長度超過50厘米的雨傘等易造成人身傷害的物品;9.球拍、飛碟等各類較大的體育器具及類似物品;10.各類包裹和箱包;11.未經批准的專業攝像設備及用於照相機與攝像機的三角支架;12.其他可能影響開幕式安全、干擾開幕式進行、妨礙其他觀眾觀看或違反門票協議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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