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貪官“螞蟻搬家式”腐敗
經法院審理查明,江蘇省泰興市財政局契稅所原所長陳承利用職務之便,于2000年至2009年間,先後56次收受有關單位和個人送予的人民幣32萬余元和2000元面額的超市購物卡。這33萬余元還是陳承靠他在近10年的時間裡,用“螞蟻搬家公司”的方式,一點一滴“積攢”起來的……日前,江蘇省泰興市人民法院以受賄罪一審判處陳承有期徒刑10年3個月。
江蘇省泰興市財政局契稅所原所長陳承收進囊中的33萬余元,與那些動輒貪污受賄上百萬,甚至是上億元的大貪官相比,可謂小巫見大巫。抱著“收個千兒八百不算犯法”想法的陳承,在他的腦海中,腐敗只發生在職權大的人身上,一筆收受幾十萬才叫犯法,而自己一次才收個千兒八百的,根本不算什麼。沒想到最終身陷囹圄,留給人們深刻的警示
陳承“螞蟻搬家式”腐敗,一是把有限的權力利益“最大化”,不但大宗房產買賣陳承要設上一“卡”,小的契稅減免業務他也不放過,他有句“名言”:“設‘卡’不分物件,有錢就行。”二是“沒有機會創造機會”。辦事必撈,有機會就撈,沒有機會創造機會撈———這是陳承的處事“警句”。在契稅征繳工作中,對非原始納稅資料進行審核是把好關口、防止稅收流失的重要環節,在發票影本上更改購房人等要素更是絕對禁止的,然而這在陳承眼中卻成為了不可錯失的“發財之道”。
陳承“螞蟻搬家式”腐敗的重要原因在於監督缺位。陳承所在的財政局每年都進行內部審計,但對契稅所只重點查稅改、稅率、財務等執行情況,對計稅核價這一塊基本不過問。契稅滯納金超常規的減免由我審核,但因沒有覆核程式,導致徇私舞弊有機可乘。正是“反正又沒有人查”的想法,領導不過問、下屬問不了的監督缺位,讓陳承以權謀利越來越便當,越來越順手。
“螞蟻搬家式”腐敗歷時較長,手法較隱弊,每次收受的款項貌似不多,然而,水滴石穿,天長日久,從量變到質變的轉化,終究難逃黨紀國法的制裁,這就是“螞蟻搬家公司式”腐敗給予人們的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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