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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對朋友,男人是鳳凰男,女人是城市小康女。當初戀愛時,小康女看重鳳凰男的上進、體貼。鳳凰男看重小康女的大方、活潑。
雙方因為愛情的死去活來,自動遮罩了三觀的天壤之別,父母的愁眉苦臉,朋友的苦口婆心。
反正我們有愛情。
婚後鳳凰男財產獨立,一毛不拔,因為他的錢都是奮鬥多年得來的。要反哺家人,要分攤育兒。
有一次帶兒子出去玩,兒子要吃麵包,小康女沒帶錢,從鳳凰男口袋裡掏出6塊錢準備買麵包,鳳凰男說:你不要臉,拿我的錢。
小康女交友廣泛,愛好繁多,但在鳳凰男看來,就是無事生非,愛慕虛榮。他私自刪除了小康女電話簿裡所有朋友的電話。他說,你就應該多去看看老人,帶好孩子。
小康女跟我哭訴。我說,你不是有愛嗎?你可以用愛買麵包,和愛做朋友啊。
鳳凰男如若找到一個鳳凰女,一起只入不出,關起門來數錢作樂,週末活動就是張家長李家短,也是天作之合。
小康女若找個小康男,吃香喝辣,一起好好交朋友,天造地設。
不適合這種事,正反都是對,加起來就是錯。
婚姻本來就是消磨愛的碎肉機。不適合,雪上加霜,由愛生恨。連婚姻最基礎的無聊雞肋都達不到,談何攜子之手,同生共死。LV
假如合適,哪怕婚前並沒有那麼相愛,卻因為生活裡嚴絲合縫的驚喜,而產生二次生的愛情。
我就見過這樣的例子。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女主角起初見到我們就淚如雨下,控訴封建殘餘對她的生活殘害。
我問及男方的身世背景,學歷工作,內心竟然有代入感的期待。
兩個都是高幹子弟,都去歐洲留過學,都在媒體相關任職,相貌形體勢均力敵,絕對是一支幸福婚姻的潛力股。
果然,兩個人聽著古典鋼琴就談起了婚後戀愛。他們經常討論新聞和紙媒的前世今生,未來走向,緊握雙手唏噓不已。
給對方父母送的例行禮物,都心有靈犀的相同。他們都只想要一個孩子,因為分別養了一隻狗,三足鼎立溫暖足夠。
他們的婚姻,像哥們像情侶,永遠有說不完的話題,許不下的憧憬。他們去故地重遊歐洲,在雙方的大學校園分別留下一句“相見恨晚”。
適合會讓你的婚姻自覺舒服。舒服到可以磨合妥協後仍能保留大部分的自我,不用喬裝演戲;舒服到可以共同面對瑣碎的無聊和真實的醜陋,否則貫穿一生的婚姻,太難熬了。
什麼是合適呢?
我認為結婚紀念日必須要吃一頓1000塊的大餐,你覺得甚至可以多加500塊。
我想穿那件低胸晚禮服赴宴,你覺得美豔不可方物,西裝革履相配。
服務員有所怠慢,你們都能耐心等候,不惡言相向。
你說吃完飯我們可以去看場電影,我說太好了,反正孩子有我媽看著。
我們就不用因為這頓飯太貴、你穿得過於矯情和暴露、你辱駡服務員素質太低、你沒有母愛不夠賢良淑德而臨街撕逼。
你們過完這個結婚紀念日,更加恩愛。這就是合適。
合適就是你所認為的理所當然,恰好是我的理所應當。我們過得恰恰好,不必分心爭吵,只拿來相愛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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