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對於不知或想知,特別是關於別人的事情,都會超極感興建,恨不得馬上知道八卦的消息,那怕明知道那會侵犯別人的隱私,那怕明知道那是不道德的會受人咒罵的行為,那怕明知道當時人有多麼想那些秘密成為永遠的秘密,但是,人總壓制不了那顆跳動的心,便出賣了自己,傷害了別人,違背了自己的原則
只知道安撫好奇的心理,卻沒想過,不知道這對別人的傷害有多深,為甚麼要自己做這樣下流的人?每個人都不該有私隱權嗎?那我可以問法官,我可以告他嗎?我可以剝奪他的權力嗎? 人難道是那麼的討厭啊???
從小,我想說的秘密沒人想聽,大了,不想說的秘密卻有人渴望知道,有人可告訴我,這是甚麼道理嗎?知道的越多,就會開心啊?難道就填滿了所謂[知識淵博]的空間?荒謬,告訴我一個理由,你憑甚麼可以知道這一切?你是關心我的人?你是求知欲強的人?
那關心那個人.就可以不受尊重的束縛?可以不關別人的感受?好壯麗的理由哦 聽得我感動得想流淚啊,你為了關心我,甘願做下流的人,你真的太偉大了!需要我以生命做為答謝嗎?需要我怎麼做就大聲說出來吧,好比你在偷聽,你在猜測,這樣會辛苦了你
小學讀書就說尊重別人,可剛學的怎麼就那麼容易忘掉呢?要我怎樣找原諒你的理由?因為你關心我?因為你求知欲強?因為你還小?因為你表達方法直接?因為你天真無邪?有更多嗎? 那我做小器計較的人算了,放我算了,恨我算了.
在意我的感受好嗎?愛我的人,知道我所討厭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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