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勞工法保障無醫保福利 華裔家庭傭人普遍待遇差
從古至今,由東方到西方,家庭傭人都是一個十分普遍的社會現象,美國也不例外;然而,很多國家的勞工法對不同工種的勞工有一定的保障,但大多數國家的勞工法並不包括家庭傭人。在美國,家庭傭人雖屬勞工的一份子,但卻沒有得到任何勞工法的保障。很多家庭傭人是拉丁裔、亞裔,包括華裔在內的新移民女性,她們由於文化知識匱乏、語言障礙的限制而無奈地選擇了家庭傭人這一行。
家庭傭人主要分鐘點女傭、家庭保姆和私人看護三類。雖然他們的具體工作要求有所不同,但都有相類似的遭遇:雇主不會負責傭人的醫療保險,也不會給予假期福利;很多家庭傭人的薪資微薄、工作時間長,有的還經常被雇主呵斥,在工作時間內不准打電話、不准和朋友或親戚聯繫、不准對外表明他們的薪資待遇和工作情況等。
張嬸年過60,來自廣東臺山,滿口臺山話,是個地地道道的臺山“阿姆”。由於不會英文,又沒有美國社會需要的工作技能,一直找不到工作,後來在朋友介紹下做了鐘點人力仲介。月薪700元,,一星期工作五天,每天負責準備午餐,有時也需要做晚餐,此外要洗衣服、拖地、打掃清潔。每天早上上班,做完雇主交代的事情即可離開。
年事已高的李太在三藩市有幾幢物業,兒女都已成家,各自居住在外,李太找了個私人看護趙嬸,月薪1100元,一星期工作七天,負責家中的所有家務,包括買菜、做飯、洗衣服、打掃清潔等;每天還要扶李太到戶外走走。兒女來接李太喝茶或吃飯時,趙嬸要把李太送上兒女的私家車,然後回家做家務;吃完飯後,李太又站在家門口等李太坐車回來,然後攙扶李太回家。星期天還要扶李太去教堂做禮拜。趙嬸她沒有屬於自己的時間,有時家裡有事,她不能回家看看;有時朋友來了也不能回家和朋友相聚。
為了團結家庭傭人爭取傭人的合法權益,美國的一些傭人組成美國家庭傭人聯盟(National Domestic Workers Alliance),日前該聯盟三藩市分會帶領一部分傭人在加利福尼亞街650號利特勒.曼德爾遜律師樓前舉行集會,要求該律師樓克魯斯特門先生(Kloosterman)參加在日內瓦舉行的國際勞工組織會議時,支援該聯盟的議案,使包括美國在內的世界各國傭人都能得到更公平外勞、更合理的工作待遇。
王姨來自廣東斗門,50開外的臉上已爬滿歲月的痕跡。目前在南灣一家來自臺灣的年輕家庭做家庭保姆。女主人剛產下第一胎,還在做月子,老公需要上班,家裡的大小事務都落在王姨的肩上。王姨一星期工作六天,從清晨忙到夜晚,買菜、做飯、洗衣服、打掃清潔,還要協助女主人照顧剛出生的嬰兒。平時住在雇主家,星期六晚上坐火車回三藩市,星期天下午又要乘火車趕回雇主家中。因為大家的風俗習慣不同,又因為雇主夫婦倆人都十分講究清潔,夫婦倆時常因看不慣王姨的做法而對她多有呵斥。雇主當時只要王姨工作一年,她希望下份工作的薪水多過現在的月薪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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