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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11 月 19 日 星期四  |
| 昨天的怒氣 |
分類: ~日常生活~ |
大家睇過嵐嵐的blog都知發生咩事
個cheap方潤華中學生
同我搭過輕鐵的人都知我平衡力差
個陣又多人
我邊係有心
爆咩粗啊你(其實我當時聽唔到)
我落車你又踢我
妖妖妖
這點我都可以唔同你計
事後呢
又哈我老婆同fd
咩事啊
什麼都可以原諒
哈我老婆就唔得
咪比我再見到你
你正一
十惡不赦
豬狗不如
禽獸不如
令人髮指
罪該萬死
罪大惡極
罪無可恕
要天打雷霹
哼哼哼
嬲爆
頂頂頂頂頂
吊你老媽子\仆街
唔好比我再見到你
老c話得岩
學生的行為會影響校譽
或者間方潤華中學唔係真係咁差
不過佢d學生真係~
一個你的印象即可影響你學校的印象
好彩我唔係方潤華
慶幸啊
嬲完就講d開心野
我平均分有86.7(應該,這個我自己計,我唔知點解會冇睇到-口-)
雖然應該唔夠可樂高+上今次考試易(前一個星1開始溫都咁高分)+人人平均分定必都好高=>不過我都滿足了
唉
我考試唔算差
點解我0用$一個月都係我100大元
點解我阿爸唔買手機比我
唉唉唉\
成績好
父母都......
今日maymay執到20蚊
於是我,maymay同嵐嵐快快樂樂地去到7-11食撈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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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時間:2009-11-19 09:37 PM [ 編輯日誌 ] [ 分享至FACEBOO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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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而那堆「四字真言」很讚! 但"踩腳指"、"批爭"什麼的,幹嘛不暗地裡反擊啊 xD(好事者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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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w0...
剛留完嵐嵐果篇,又要再打過~___~ 打佢啦~打佢地啦~~當初應該打架~~~ 畢竟出於正當自衛是合法的 之後就冇得打架啦-___-... 最多都係向佢地學校追究炸-___-... (好明顯我係好事者v3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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