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遇的一刻,我們沒有眼神接觸。
坐到她的身邊,有一種熟識的氣味,幸福的味道。
久違了的稱呼,終於說了出口,感覺好熟識,但記不起有多久沒說過出口。
每朝早我撘地鐡返工時,都會碰到一對情侶,比我既感覺很好,我就是需要這種東西。
自從見面過後,心情很反覆,到了今日才平復到,
身邊的朋友與我分擔這件事。他們說得對。愛一個人,最基本的條件是讓她得到幸福,令她開心過每一天。
我遺忘了這一點,要待她好的人唔係我,鬆開手,let her go‥
她有更好的未來,並不是只得我能做的事,我做的事可能阻礙到她的人生。
話到尾,再見亦是朋友,朋友,祈望再見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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