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不到那個一直在我身旁,我曾經深愛,曾自以為了解的人,原來可以賤到這個地步,嗯,"賤"!一點也不過份,只是我已經想不到更過份的字眼罷了.....到底怎樣的人,才足以叫賤?
例1:
一對已經拍拖六年,已經開始睇樓結婚的男女,女方突然提出分手,不斷罵男方沒主見,沒計畫,叫男方反省,把男方奚落到毫無尊嚴,還要說是為男方好,希望以後可以做番朋友.....男方反省過後,覺得自己的確有錯打算向女方道歉,卻發現,原來事情十分簡單,只是女方另結新歡罷了.....之後,女方老羞成怒,絕交收場!
例2:
一對已經拍拖六年的男女,因為第三者分手了,男方始終想挽救,於是四出打聽,最後發覺第三者居然是一個比男女方年長廿年有多,矮女方半個頭,肥,禿頭,而最過份-有老婆,有仔女,發覺女方丟棄六年感情,居然是為了勾人老公,男方心灰意冷,半譏諷地send了email祝他們"幸福".....
例3:
拍拖六年的男女,因為第三者分手,絕交收場,一天女方突然打電話給男方,說男方誤會了,那第三者只是追求者,男方雖然懷疑,但始終不捨,決定再追求女方,一段日子後,男女復合,過了開心的短時間,男方發現女方之所以會找男方,原來只是因為第三者離場,女方想找人陪,女方一直掛念第三者,男方雖然心痛,但既然女方和第三者已分手,最終還是決定忘記之前,要用真情打動女方.....
例4:
因第三者分手的男女,復合了,男方雖然知道女方已不愛自己,但還是決定要用真情打動女方,卻發現,原來女方一直有找第三者,只是第三者不斷拒絕罷了.....女方一直也有找第三者食飯,send msn,就是和男方出外,也在想"如果係佢就好喇....."男方死心了,但捨不得分手.....
例5:
男女離離合合,男方死心了,但捨不得分手,此時,女方卻說已經無感覺,提出分手,男方早料到有此一著,也放棄了,女方又提出可以做好朋友,男方接受,男女表面關係和態度根本沒有改變,外人甚至看不出來,男方繼續被呼之則來,揮之則去,但還是好想將"快樂"盡量廷長.....
但願,以上的例子與我無關,可是.....好痛好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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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上係 投票...男方賤d 定女方賤D...........投票結果係女方賤格好多...
我都投女 賤格好多...
依家...好多女仔...好中意玩人感情............
有d女仔太唔識 珍惜.......
我覺得...男唔應該傷心......我覺得係女..傷心先岩
點解? 係因為 果個女仔冇左一個咁愛佢既男仔!!!!!!!!!!!!!
如果有男仔睇我依個blog ...我想講....!
上uwant 果到睇多d戀愛果個位置喇..一部份都係講香港既女仔有幾賤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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