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10月10日, 第二次返恩典的團契, 原來是佈道會. 還記得那天拉著ball陪我參與,
在佈道會中, 我同佢談笑多過投入聚會. 薯不知, 台上有人呼招時, 我卻傻呼呼地舉起手, 那時我還要ball陪我一齊舉手, 她當然沒有就範.
那一刻起, 我的心有種強烈的感覺, 像被標籤一樣, 我是名副其實的基督徒了.
由那天到今天, 11年. 很奇妙, 很奇妙!!!!!
昨天2小時談天, 很意外, 不錯!! 謝謝. 別估誰比你大了.....哈.
昨天, 等不到, 我估計, 星期三的人也是一樣---- 這只是我奢侈的幻想.
又是昨天, 唱了一首老掉牙的歌, 把歌詞倒轉也會唱的歌.
"效法救主甘心捨棄人間裡的夢, 憑著愛立志願意一生愛你"
這首歌在11年內, 保守地算一算, 該唱了100次以上, 我卻第一次, 深刻地記著最尾這句歌詞.
這是否所謂的-----溫故知新?? ( 好像有點用詞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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