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7/18 (月) 菊間女王様の憂鬱 1
這個「きっこの日記」,平常像這樣同樣的題材都盡可能不連續寫﹐不過,由於昨天的「NEWS內博貴的飲酒事件」一事,關於各報道的內容,我是怎樣也不能理解前面的兩個點,所以試著調查了一下。後來,因為我明白了各報道的東西大部份是謊言,以下的東西對那些沒有興趣的人來說真的有點抱歉,所以我還是決定只是簡短的寫一下。
第一個我不能理解的疑點是,「在那天深夜,公園附近的居民報警通知警方﹐說內博貴在公園裡大吵大鬧,警察在警告他之後,便讓他返回酒店。」的事。如果逮補了未成年的犯事,一般來說,是不會這樣隨便地放他回去的。不僅是飲酒,扒竊,暴力等行為均屬未成年者的犯罪。儘管如此,那個報紙報道的是「當時被捕後,被警告了一下﹐就把人放回酒店了。」這個真的絕對可笑。而且,當時擔任的警官,「在場喝醉酒」的情況和以那樣的狀態,監護人也不在,馬上就打發他回去之類的說法絕對可笑。
並且再有一點,造成未成年少年飲酒的是菊間千乃,根據「未成年者飲酒法違反」這也是一條罪行﹐但為什麼沒有聽到她要被指控的消息呢?因此,我找了和警察有關係的人問了一下,調查了仙台中央署的當日的事,明白那些話是事實。
我像昨天也寫了一樣的東西,其實我很討厭Johnny's的藝人。所以不太想寫太多有關這次的事件。不過,當我知道了事實後,覺得內博貴好可憐,所以決定寫出來。我想希望告訴在讀此日記的人,不要認為我是JOHNNY'S的FANS,我是討厭JOHNNY'S的。
特別給那些NEWS的歌迷和內博貴的歌迷,妳們在知道了事情的真相後,
現在過得如何呢?(笑)
因為種種的理由,我沒有心情的開始了今天的日記。不過,首先,從現在起寫的東西真實性是100%,讀了這個之後,NEWS的歌迷和內博貴的歌迷,應該會覺得不高興或憤怒,請大家自己在看之前考慮一下。
首先,在最初時被說是一起喝酒吃飯的新聞,是真的和報導上所說的一樣。我想其實他們的主要目的也只是吃飯,只是到喝了少許啤酒的程度,因為不只是菊間,也有其他富士電視的職員在場,所以那並不是問題所在。問題是第2度的喝酒。這次,富士電視的職員1人也不在,內是被人叫出來喝酒的,那裡的人只剩菊間和她的女性好友。
其實整件事的原委是,菊間跟職員們的飯局結束,變成只剩下她一個,然後她再叫來觀賞排球賽的女性朋友喝酒。並且在那裡,她驕傲的說「我可以把NEWS的成員找出來喲」她說出了這樣的話後,大家試想在那裡是普通人的女性朋友,平常一定沒有可以碰到藝人的機會,所以她們便開始起哄「叫他來吧!叫他來吧!」
然後菊間便在那個場合,打了電話給內博貴並叫他出來。但內博貴根本連一點喝酒的經驗也沒有,只是像前頭那樣在吃飯的時候喝了點啤酒,就已經醉了,並橫躺在椅子上。因此他對菊間的強行的邀請續攤,只是說了「今天已經不行啦∼」「請放過我吧∼」像這樣不斷的拒絕。但儘管如此,為了在朋友面前保住面子的菊間,一直堅持要他和自己繼續喝,在結束時更對他說「是不是連我的話也不聽?」,語調帶有一點威嚇。
畢竟菊間是富士的女主播,而且更是33歲的前輩,對只是18歲的他來說
要拒絕她是一件很困難的事,特別是像他這種Johnny's事務所的年輕藝人,
因為有經過事務所的教導,他們對於前輩的命令是不可以直接拒絕的
所以他便只好跟著她們來到繼攤的店,繼續的應酬菊間,一直被逼和她的女性好友用手機合照,喝醉了的他,完全變成了像她們的玩具一樣的狀態。
然而,菊間清楚明白內博貴是”泥醉”的狀態,但卻沒有好好的親自送他回酒店
反而讓他自己一人回去。內博貴他根本醉得沒有辦法好好走路,也不知道如何回去酒店,好不容易才讓他走到附近的公園。
內博貴因為酒醉的關係,在公園哪裡一直「嗚哇∼嗚哇∼!」地呼喊著,
我想這是他對於自己被大人所玩弄一事,所發出S.O.S.吧。
2005/07/18 (月) 菊間女王様の憂鬱3
在娛樂圈內,是有所謂的前輩晚輩之分。
比方說在藝能界打滾了有一段的長時間、或是年紀比較大的都可算是所有新進歌手的前輩;而那些剛剛進入藝能界又或是在藝能界剛剛起步,好像剛剛接仕什麼大型的電視節目或是劇集等,都可以算是晚輩。
菊間千乃、33歲,在富士電台工作了一段很長的時間,相對於剛剛委以重任接拍劇集的新進歌手內博貴、只有18歲的他來說毫無疑問,菊間的邀約、說話根本是命令、是『絕對性』要遵照的。 因為這就是所謂的前輩,晚輩的關係。
內博貴就是這樣無奈地被菊間指名了一定要去陪她及她的朋友一起喝酒。而從當時的情況可見,當菊間的女性朋友看見真那的是Johnny's事務所的藝人內博貴後,都表現得十分興奮。她們接二連三地搶先要和內博貴一個接一個用手機地拍攝照片,而內博貴也被迫要和她們喝酒,
內博貴完全是被當作玩具般的看待。
內博貴因為酒量淺,所以根本不能喝太多。很快他便已經酒醉如泥似的 。
但此時的菊間並沒有良心發現,她和她的朋友玩弄了內博貴, 除了迫使未成年者的內博貴陪她們喝酒、並用手機被迫拍下照片外,她們竟然於歸家的途中把內博貴隨意的放置在路旁,隨後便各自回去了。
喝得爛醉的內博貴根本連站起來的力量也沒有,更何況是分辨自己所住的酒店是那一個方向呢?好不容易,內博貴勉強支撐著身體才走到附近的公園並大聲呼叫。這可能是內博貴被大人們玩弄了後所發出的S.O.S.的救求信號吧。
之後就如報紙上所寫的一樣,據說在深夜的公園有人在發出聲音,在附近的居民打電話向警方通報之後,警方到達現場後只看見酒醉如泥的內博貴。此時酒醉如泥的他,對於警方的提問什麼也不能回答,而警方也不能任由一個酒醉如泥的人在公園內胡亂喧鬧,因此警方只好把他帶回去。(據說,當時內博貴連走路的力氣也沒有,是警方背起他的)
之後警方讓內博貴休息了接近六小時後,內博貴終於勉強可以說出自己的名字及工作的事務所名字。警方通知了事務所的人員,到了清晨事務所人員以父母身份把內博貴帶返去了。(注意﹕事務所人員只是把內博貴從警局裡帶返回去而己。而在警局的六小時內,基於內博貴看似受到很大的勞動,樣子十分累。因此期間內博貴都只是休息
而警方也沒有向內博貴作出什麼調查。)
2005/07/18 (月) 菊間女王様の憂鬱 5
其實我並不認為只是因為是未成年的關係,所以一滴酒也不可以喝這種說法是對的。再說18歲的他已經是大人了,而且在內博貴的立場來看,那是正正式式在工作上的伙伴。
如果只是到錄影收錄結束,與職員們做吃飯時,說了句「大家辛苦了!」,然後用啤酒乾杯的話,我認為這是能容許的範圍。這次,更是菊間搞出來的事,是因為她自己的私事,為了自己想在朋友面前炫耀,強行地讓他陪自己喝。這根本完全是一種犯罪的行為,內博貴是受害者。
總之,作為受害者的內博貴,卻受到了所謂「無限期的雪藏」,這樣沉重的處分,另一方作為加害者的菊間,據說從警察那邊也沒有收到任何警告,富士電視方面的處分,也只是雪藏一個星期,這根本是談不上是”處分”的處分。以前,SMAP的稻垣,在澀谷令女警受傷受到「無限期的雪藏」的時候,5個月左右就被解除。這個因為完全是稻垣的錯所以沒辦法阻止,不過,對於本人幾乎沒有什麼大錯的內博貴,我想應該可再稍微縮短被雪藏的時間。儘管如此,他在被處分的期間,菊間也會安然地持續出現在電視上吧。因為無論怎樣,她還是局內的女王‥‥。
‥‥由於這樣的原因,對於我在報紙報道無法理解的兩個謎,像平常一樣地,是自從哪裡來自壓力,我想大家也很清楚。但是,NEWS的歌迷和內博貴的歌迷,在知道真相後倍覺憤膋熔{在,我還是會這以前一樣地說,我真的很討厭Johnny's,所以也只能幫到這裡囉。以後我還是會隨意的寫(笑)
轉自JF
睇完,..我真係好唔開心..我唔算係小內fans姐..但我都睇到喊..佢好慘..好賤呀....個女主持.....算啦..唔講啦
以上。
http://hk.geocities.com/lovely_keita_1216/sick.mp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