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食品價格工作小組穩定物價完全無效
民主昌指片面報價機制反成抬價平台
促全面公佈批發零售價公聽檢討除弊
敬啟者:
本人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七十六條及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事規則第二條(e)項的規定,
就公共利益事項提出質詢,要求書面回覆,質詢內容如後,期予安排。
此致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劉掌門
民主昌
二零一二年十月八日
書面質詢
行政長官批示成立一個跨部門食品價格工作小組,由經濟局牽頭,
成員包括民政總署和消費者委員會,有針對性地對主要食品由進口、批
發、零售整個過程中所可能涉及的問題進行深入調查研究,以打擊和處
理可能存在的不法和不合理的情況,以穩定澳門食品價格,而執行上則
先從增加相關食品價格透明度著手。現時,民政總署亦每天調查公佈各
街市家禽、淡水魚、鹹水魚、海產、豬肉、牛肉及蔬菜零售。可是,不
少居民向立法會議員反映,上述增加透明度措施執行至今,對於穩定物
價毫無成效,反而涉嫌變成每天讓各市場哄抬零售報價的平台。
本人認為,特區政府雖以提高物價透明度作為長遠協助穩定物價初
階段措施,但由於所採措施極為片面,不能發揮初步的監察效果,反而
會引起負面作用,實有必要立即糾正,實施較全面和具監察作用的增加
透明度措施,以及盡引入公聽研討等有助蘊釀進一步實質措施的工作方
式。
為此,本人提出下列質詢:
一、 特區政府民政總署可否立即加強增加市場食品價格透明度的內
容,包括立即實行每天同時公佈各市場家禽、淡水魚、鹹水魚、
海產、豬肉、牛肉及蔬菜的批發價與零售價(並順帶標示零售價
高於批發價的百分比),初步總結公佈上述食品在過去一段時期的
批發價與零售價平均差距,以及初步總結公佈上述食品在過去一
段時期本地批發價跟香港、珠海等地區批發價的對比,以便公眾
全面掌握了解起監察作用?
二、 特區政府可否在上述全面增加市場食品批發價與零售價差距透明
度的基礎上,作出初步分析,並向由批發至零售的業界持份者召
集公聽會,以便在公眾監察下,採取進一步措施解決積存問題,
切實協助穩定物價?
三、 特區政府可否在上述全面增加市場食品本地批發價對比香港、珠
海等地區批發價透明度的基礎上,作出初步分析,並邀同進口批
發商舉辦公聽會,以便在公眾監察下,研究改進措施,切實協助
穩定物價?
民主昌
二零一二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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