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吳國昌就非凡二億欠款之抵押品及問責索取資料
敬啟者:
謹就公共利益事項,根據第3/2000號法律第二十九條及《議事規則》第二條d項的規定,向特區政府提出索取資料,內容如後,期予安排。
此致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賀一誠主席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議員吳國昌
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三日
要求索取之資料
特區政府通過工商業發展基金安排貸款二億澳門元給非凡航空公司,曾引起公眾質疑。二零一零年一月特區政府經濟財政司司長親自向公眾傳媒解釋,聲稱這筆貸款有足夠的抵押,保證公帑安全。其後,特區政府向非凡航空公司追討欠款捲入多年司法訴訟程序,當年經辦官員已紛紛離開公職,具體內情一直沒有詳細公開交代。現在法院公佈訴訟歸檔,二億元公帑的償還竟無著落。司法程序結束再不會妨礙披露具體資料。
為此,特要求向特區政府索取下列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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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經濟財政司司長在二零一零年公開透露二億澳門元貸款給非凡航空公司已具備的足夠抵押品具體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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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在過去多年的追討過程中處理上述抵押品的具體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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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過去多年向非凡航空公司追討欠款捲入司法訴訟程序而經辦官員陸續離開公職的過程中,特區政府倘有曾作出對相關官員問責的具體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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