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落實填海新城澳人澳地法制建設
吳國昌促今年內完成公開諮詢及籌備立法
填海新城各區城市規劃及批地須相應配合
書面質詢
中央政府批准澳門特區的整個填海新城面積三百五十公頃,指定用於回應澳門居民的房屋需要。過去延誤多年的新城填海,現在正加緊進行,本人認為特區政府應當立即籌備在法制層面落實填海新城澳人澳地。經過反覆辯論,行政長官終於把填海新城澳人澳地交給政策研究暨區域發展局研究。
必須重申,為了確保在不抵觸既有業權權益的情況下預先建立填海新城澳人澳地限購制度,必須繼續確保在完成公開諮詢及相關立法工作前,決不偷步批出填海新城各區住宅用地,維護填海新城回應澳門居民房屋需要的初衷。由於填海新城各區將陸續展開城市規劃,填海新城澳人澳地的公開諮詢及立法工作實需及早完成。
為此,本人提出下列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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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研究暨區域發展局現在可否及早完成填海新城澳人澳地的初步研究判斷,爭取在今年上半年實行公開諮詢,在今年內完成公開諮詢並參考諮詢結果展開相關立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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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可否公開表明,在一國制澳門特區自由經濟的特點,須確保在不抵觸既有業權權益的情況下預先建立填海新城澳人澳地限購制度,並因此堅持在落實填海新城澳人澳地法制之前決不偷步批出填海新城各區住宅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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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落實填海新城澳人澳地法制之前,特區政府倘對填海新城各區陸續進行城市規劃,是否須把填海新城澳人澳地的方針作為城市規劃的具體參考因素?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議員吳國昌
二零一九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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