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來自今天(2014/2/22)澳門日報的一則經濟要聞:
一月通脹6.35%
【本報消息】物價經過兩個月回落,統計局最新公佈,代表通脹的一月綜合消費物價指數(127.85)按年升6.35%,主因農曆新年在一月,去年在二月。升幅主要由外出用膳、住屋租金及理髮服務收費上調帶動。
與去年一月比較,升幅較顯著的大類為“住屋及燃料”(+11.26%)、“康樂及文化”(+8.18%)和“食物及非酒精飲品”(+6.73%),主要是租金上升、歲晚外出用膳及旅行團收費調升,以及鮮活食品價格普遍上升;“通訊”價格指數則跌1.62%。
今年一月代表每月平均開支在6,000-19,000元以內的甲類(128.25)消費物價指數按年升6.93%,代表月均開支在1.9-3.5萬內的乙類(128.31)消費物價指數按年升6.30%。
一月綜合消費物價指數按月升0.77%。其中,“雜項商品及服務”和“康樂及文化”價格指數按月升2.69%及1.72%,主要是理髮服務及旅行團收費調升;另一方面,冬季成衣減價促銷,令“衣履”價格指數跌1.65%。甲類及乙類消費物價指數按月分別升0.86%及0.77%。
至今年一月為止的十二個月,綜合消費物價平均指數較前一期升5.61%,“住屋及燃料”(+10.05%)、“食物及非酒精飲品”(+6.64%)和“醫療”(+6.31%)指數升幅較大;“通訊”及“教育”價格指數則分別跌2.33%及0.97%。甲類及乙類消費物價平均指數分別升6.20%及5.50%。
澳門通脹(6.35%)持續高企,眼見近幾月以來,都徘徊在6字頭,比鄰近香港(4.6%)要高。
每看到通脹率,很自然會令我聯想到這數字的升高或降低對自己現在及未來生活帶來甚麼影響。
順便重溫一下大學時經濟學當中多項的計算環節:
究竟通脹率6.35%(按年增長)是如何計算出來?
解:
從新聞中得到,澳門2014年1月綜合消費物價指數為:127.85
從澳門統計局中查得,澳門2013年1月綜合消費物價指數為:120.21
求同月綜合消費物價指數的按年增長率(設為x),於是得出方程:
基年指數 * (1+增長/降低率) = 本年指數
120.21 * (1+x) = 127.85
x = 0.06355 (即增長約為6.35%)
這意味甚麼?
意味著...整體物價升幅6.35%,你的生活成本上升,如果你的收入不隨相對百分比而上升,你唯有選擇節衣足食。
另外,貨幣越來越被貶值。
撇除很多其他因素而言,譬如同一籃子商品,你上年1月時以100元買得到,今年1月要106.35才買得到。
又即,同一籃子商品,今年1月賣100的商品,上年1月買只需94元 [由100(上年)/ x (上年) = 106.35(今年) / 100 (今年)) 解得]。
轉個方向思考,與其捧著一堆錢,倒不如把錢及做轉為貶值不太快的貨品,假如現在以100元購入貨品,第二年的通脹率為6.35%,第二年時以高於106.35的價格放出,如110元,可有微少利潤(3.6元 , 110-106.35);就當是生息3.6元吧!
未知有否推斷錯誤,只是動腦想想數字與現實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