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 和昨天, 我教一位弟兄做功課, 共9個多小時吧...
他是我的小學同學, 也是帶我到教會, 和看著我在教會成長的弟兄...
或者叫老朋友或是朋友會比較貼切
中文和數學,
其實我教得普通...(這當然了, 我又不是win神、raymond)
假如回到古時, 就像一個啞的人教一位有近視的「文盲」寫字...
但總算發揮了老師教我的「一招半式」...
教到了英文,
又看見他故步自封的一面...
狂數自己的英文只有小一程度(或者可能)
但又不是努力的學習(學老師、補習社老師):
只是學英文單字, 卻不連著文法一起學,
但連生字也「追學」得普通, 那即是事半功半...
我呀, 所謂教做, 即是當個人肉啞老師...
我借了他英文單字和英文文法書各一本, 希望他除了會讀那些字,
還會讀到我對他的希望來吧...
我確是看不到上帝改變了他甚麼, 可能是我笨...
他到教會迄今都有六年了,
但他的個性沒多變、行為沒多變
一見面還是會吃他幾拳, 不然大力握手, 語氣「豪邁」,
我還覺他是「利己」或是「個人」主義者...
假如(對上帝的)信心和(個人的)行為相稱,
那麼他的信心能有多大呢?
(若我能找句金句教導他便好了)
一個聽了六年道的人, 竟令我看不出甚麼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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