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day 去咗溜冰 ,
根據我的記憶線人所提供的線索 ,
犯人(現在由我充當著先)的犯罪次數(溜冰次數)相信已累積不少 ,
但事實的證明 , 犯人比一個第一次犯罪(溜冰)的人 ,
更加似係第一次犯罪(溜冰)......唉......
還需要那些第一次犯罪(溜冰)的人幫手("幫手"一詞的確是形容得非常貼切, 絕對是每走一步都需要他們伸出援手)
真要命!!
溜冰一事告一段落 , 不過而加要開始講下那些比人迫寫的事:
迫人寫自己的輝績的人, 我稱為"某k"
某k的輝績:
第一次溜冰就超勁(雖然不願意承認, 但這是千真萬確的事實) ,
真係超超超超超厲害的!!!
落到場可是立刻上手 ,
很有天份!
還幫助了我不少呢 , 我可是非常感謝的!!!!!
完了, 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