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都可以做返自己! 而不是陳忠和"背後"的女人...
唔知點解, 很多人都以為小花做了很多屆, 其實不過是兩到三次而已, 絕對並非御用!
事實上, 這次再幫手, 真的感到累了... 是心態累了, 有些夾心位確實叫人左右做人難...
既然是受薪的, 當然要維護僱主, 但因為跟他們建立了關係, 有時根本不可能做到"公事公辦",
卻往往就是那些"華人的關係文化", 令小花經常陷入兩難局面, 逆了哥時更失嫂意, 無奈也。
我沒有拿簽名, 就連要求一張合照都沒有, 即使聯絡方法也沒留一個;
他們要是記得我, 那些東西就不重要; 但他們一向都萬千寵愛, 那會記住這彈丸的一個小人物?!
這樣, 即使留住簽名, 留住合照, 留住地址, 關係也只是曇花一現。
反而, 認識了一班大會統籌和負責場館的朋友仔, 小花感到他們更有趣, 更值得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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