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對本地電視台的徹底失望, 小花已把實現理想的定義作出大幅度的調整:
只要我還有一顆關注社會的心,
只要活用身邊發放資訊的媒體,
我就已經是一個記者------一個思想和利益獨立的民間記者!
只要是記者, 就可以去發掘社會上的種種好與不好...
何須再擔心老闆的糧夠不夠用, 抑或老闆的視野夠不夠闊...
從此, 這些都不該成為我的障礙。
今天, 小花腦海中突然浮現一個疑問:"到底我心中理想的工作應符合甚麼條件呢?"
想了想, 有幾個條件跑出來了...
1) 彈性返工時間: 因為我不喜歡返朝九晚六 (返八點自然更糟!), 不喜歡時間困身的工作
2) 收入不低: 雖然小花自問不是拜金之人, 但這幾年來真的體會"自力更生"的重要性,
所以即使工作再理想, 如果收入連自己用都只係緊緊夠的話, 看來根本無辦法面對家人。
3) 可接觸不同層面的人: 神說我們要成為各樣的人, 小花一直都記得這個叮囑,
因此選擇工作時都緊遵"多樣化"原則, 喜歡從事一些可接觸不同背景的人, 了解各人的需要。
4) 幫助人的: 幫人的定義很廣泛, 掃街可以是幫人, 看更也可以是幫人, 視乎是有形還是無形的幫助而已。
自己諗之餘, 小花也有向一些朋友仔們請教意見...發了近四十個短訊, 總算收到接近30個回覆...
但由於現在太眼瞓, 所以朋友仔的回覆意見, 就有待下回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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