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沒有人權的家國,卻要干涉別國的人權問題?你們的祖仙在侵略我國的時候,請問你們所說的人權去了那裡?為什麼侵略別人的地方,略奪他人的財物,卻說自己是那些財物的合法擁有人?試問一句,如果今天我去打劫,那些人都因為武力不及我,而被迫把所有財物都給予我,那我是不是就成為了這些財物的合法擁有人?如果有一天法國敗給我國,那是不是代表我國有權在你國家內操生殺之大權?因為到時候我們也是你們的合法擁有人!我們有權把你們的人民、財產變賣及摧毀??